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流程>的通知》,在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的指导下,漳州市水利局与税务部门通力协作,提高征管效率。2021年1月4日,漳州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东山县办税大厅首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7903元,成功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漳州市政府及市水利局、市税务局等领导高度重视,于2020年12月18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密切合作的协同机制。
二是业务高效对接。建立良好沟通联络机制,逐项梳理、核对、接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相关征收依据、征收期限、征收标准等费制要素、以及征管模式、执收信息系统等实际操作流程,高效完成工作业务与数据交接。
三是优化缴费服务。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明确职责划转后信息共享及征缴流程,推动缴费就地就近“一次”办理,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缴费服务。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的缴费政策及法规宣传,及时告知缴款人,提高生产建设项目业主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避免缴款人多走路、走错路,增强缴费人获得感。
五是主动指导服务。2020年12月30日,漳州市水利局批复东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漳水〔2020〕193号),2021年1月4日,主动引导该项目建设单位漳州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到东山县办税大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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