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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访谈 | 漳州强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021-10-31 00:31 来源:漳州市水利局

访谈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农村供水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承载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民生期待,将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访谈嘉宾: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成城

访谈主题:强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访谈热点

主持人:什么是城乡供水一体化?

嘉宾: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国有控股、集约经营”的思路,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引领,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和原有城乡供水分化的格局,整合县域水务资源、资产、资本要素,统筹城镇、乡村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运用先进实用的水处理工艺与消毒技术,以及自动化控制与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等,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保障体系,以全面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让农民兄弟实实在在享受发展红利。

 

主持人:经过多年建设,我市农村供水保障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什么还要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呢? 

嘉宾:农村供水是基础性、长远性、普惠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供水水量、水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水源、水厂、管网工程个别地方也存在一些短板,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是系统解决农村供水问题的有力措施,为改善农村群众居民生活质量,尽可能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十分有必要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漳政办〔2020〕64号),通过区域联网供水、乡镇规模供水、单村集中供水等方式,构建“一县一网”或“多县一网”供水新格局,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在“十四五”将实现什么目标,有什么具体建设任务?

嘉宾:“十四五”期间,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新改扩建水源58处,新建规模化集中式水厂64处,配套改造净水设备64个、消毒设备461个,新建改建配水管网6159公里以上,一户一表改造82.6万户以上。到202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全市各县基本达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主持人: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有哪些工作重点? 

嘉宾:一是以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为单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一县一网”或“多县一网”供水新格局。二是以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为单元,组建一家水务公司,作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投融资、工程建设、管护维养“三位一体”的建管平台,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三是通过改扩建水源、铺设原水管道,保证供水水源水量。统筹做好水源保护,做到建成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四是新建一批规模化集中式水厂,配套改造净水设备、消毒设备,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厂化建设。五是新建改建配水管网,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推进农村分区分片集中供水,能扩则扩、以大带小,构建规模化集中供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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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中有什么好的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完善组织落实机制。成立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二是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意见,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办法。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建设项目,债务性资金按规定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债贷融合等方式筹集。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科学安排,合理统筹,将专项债券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同时通过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是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在省财政分四档[分别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85%、省级转移支付第一档县按70%、省级转移支付第二档县按60%、其他县(市、区)按30%]支持补助资本金的基础上,市政府从2021年起至2025年,连续5年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各地投建项目资本金额度、建设进度进行补助。

四是建立运维保障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定价、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对水费收入一时不能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按照权属责任,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按照财政体制负责水价兜底,予以合理补贴,确保供水企业处于微利、可持续发展状态。组建的水务公司要全面落实水费收费制度,实行一户一表收费到户,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实现盈亏平衡。将原由多头供水的局面,转变为一县一公司,由县水务公司承担投融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养“三位一体”的责任,全力推进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市、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农村供水巡回检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我市2019年开始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目前情况如何,取得了什么阶段成效,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是什么?

  目前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规划编制方面,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除台商区、漳州开发区无需编制外,其余各地已全面完成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比省里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二是在实施主体方面,东山、长泰、古雷三个县(区)于2019年度与省水利投资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

2020年华安、云霄、南靖、平和、诏安、常山、龙海、等7个县(区)相继与省水投集团、漳州投资集团等国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逐步开展公司运作。其中华安、云霄、诏安等3个县(区)已新开工一批项目。

  芗城区、龙文区和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采用“EPC+O”模式,已成功完成招标,其中芗城区年度计划投资8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500万元,龙文区、高新区两地预计近期可以开工。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推进9个县(区)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3处,新建改建农村供水管网400公里,确保2021年完成5亿元投资目标,实现受益人口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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