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供水的行业管理;水域及地方、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初级水利划线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防汛抗旱、防洪排涝工作;推广应用水利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汛工作。
(二)漳州市农村电力工作站
正科级。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能规划与合理开发;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对水电站的建设提出意见。
(三)漳州市九龙江洪水预警报中心
正科级。负责编制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防汛工程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市级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等气象、水文信息自动采集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任务,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各业务工作站仪器的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和故障维修工作;做好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这些系统在汛期稳定、可靠运行,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漳州市南一水库运行中心
副处级。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土建筑、防汛设施和电站机组运行和安全,承担九龙江西溪流域的防洪度汛任务。
(五)漳州市峰头水库运行中心
副处级。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工建筑、水利配套设施、电站安全运行和安全,承担防洪、灌溉和供水等任务。
(六)漳州市九龙江堤防中心
正科级。负责九龙江防洪堤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运行维护等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七)漳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正科级。负责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监测和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试验与监测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依法开展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及预测预报等工作,编写水土保持公报。
(八)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正科级。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等提供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质量检查、经验交流等事务性工作。
(九)漳州市河务工作中心
正科级。负责河道保护蓝线范围内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立河长制责任部门数据共享平台、会商平台;收集分析河道管理、保护的各项监测数据,为河长制办公室提供技术依据;协助河长制办公室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十)漳州市库区移民发展中心
正科级。负责全市库区移民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