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对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县(区)予以奖励,我市华安县光荣在榜,获正向激励500万元。此项资金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相关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这是福建省首次实施水土保持正向激励,旨在调动各地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
2024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27.84万亩,完成投资16.6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