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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水利局关于漳州市区江滨防洪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漳水〔2024〕106号

漳州市九龙江堤防中心:

你单位送审的漳州市区江滨防洪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对会计记录、施工合同以及结算依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关于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有关问题会议纪要》(漳州市水利局专题会议纪要〔2014〕18号)《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议纪要》(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81号)等文件进行建设,2015年1月19日获得漳州市财政局《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漳财投审〔2015〕8号),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60万元;资金由财政拨付。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项目铲除真石漆、打毛及垃圾外运,外墙面红砖、青色仿石砖密铺,乳白色高级外墙涂料,钢闸门两侧刷蓝灰色高级涂料、闸门清洗、喷绘贴图,部分自来水管道除锈、管道喷漆银白色防锈漆二遍,房顶天沟维修、铝合金滴水线,室外管道安装塑料排水管(粘接)公称直径(100mm以内),清洗屋面瓦片及垃圾外运,木色铝合金百叶,成套配电箱安装悬挂嵌入式(半周长1.5m)配电箱,管内穿线RVV-2*2.5,条形灯24V/21W 1m,防水防溅开关、插座,控制箱等项目。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漳州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现“漳州市九龙江堤防中心”)

施工单位:福建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昌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关于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有关问题会议纪要》(漳州市水利局专题会议纪要〔2014〕18号)《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议纪要》(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81号)以及漳州市财政局《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漳财投审〔2015〕8号”等文件;

(四)送审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结算书,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投资情况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根据漳州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进行现场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该项目的建安投资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预算费、审核费等支付情况,支付手续的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合同依据、文件规定等进行核对。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至2023年12月8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建设单位2014年9月11日通过招标,确定该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市领导签批同意的2014年10月12日漳州市水利局《关于申请市区江滨防洪堤四个旱闸美化整治工程(含增补项目、夜景工程)项目免于办理立项、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请示》(漳水〔2014〕393号),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询价,确定监理单位为: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夜景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昌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截至2023年12月8日,项目送审数:累计到位资金1,462,182.58元,其中:市级水利建设资金1,457,000.00 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82.58元。基本建设支出1,462,182.58元,其中:工程投资1,359,979.07元、待摊投资102,203.51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1,462,182.58元,其中:市级水利建设资金1,457,000.00元,自筹建设资金5,182.58元。基本建设支出1,462,182.58元,其中:工程投资1,359,979.07元、待摊投资102,203.51元。

截至2023年12月8日,建设专项资金实际资金结余为0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核算凭证附件的依据比较完整,支付各种款项基本有政策文件、合同、会议纪要、计算过程、发票作为依据,项目工程档案收集较为齐全。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

1、编制依据和方法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报表所列有关数据较为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基本真实、客观、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额

该项目建设单位送审的投资含税金额为1,462,182.58元,审定该项目总投入含税金额为1,462,182.58元,审定该项目投入价值总额为1,462,182.58元。明细如下:

1.工程投资送审含税金额为1,359,979.07元,审定工程投资含税金额为1,359,979.07元。

2.待摊投资送审含税金额为102,203.51元,审定待摊投资含税金额为102,203.51元。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工程项目概算金额为160万元,送审含税金额为146.22万元,审定含税金额为146.22万元,审定金额较概算金额节约13.78万元,节约率为8.6%。

五、意见及建议

该项目投入资金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漳州市水利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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